報案證明ㄧ張單 民眾權益好心安 |
日 期:110-02-23
類 別:警政
單 位:東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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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為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減少民眾對警察機關受理案件相關證明不同疑義,整合現行受理報案e化平臺各案類系統帶出之三聯單、四聯單或受理報案紀錄表等格式,將自110年2月22日上午9時起試辦,統一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自110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本分局偵查隊及資訊業務承辦人,也依分局長指示,持續赴各外勤單位加強宣導,實機操作教育訓練第一線受理案件員警,以落實簡化報案流程無縫接軌。 #報案證明一張單 #民眾權益好心安 #東港分局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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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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