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便捷行政程序,縮短等候時間,訂定明確作業程序及量化服務指標,建立標準作業規範;或依業務性質選擇適宜項目,推動ISO系列驗證制度。 二、提供便民服務功能,提供電子民意信箱(或首長信箱)處理民眾抱怨案件、線上申辦案件及進度查詢、互動功能使用說明、引導或範例等。 三、處理民眾申請案件品質及提高行政效率,秉持顧客至上為導向之企業精神,以達成『廉潔、效率、服務、安全』的政策目標。 四、選擇重點服務措施,承諾預期達成的服務標準及革新作法,編訂「為民服務白皮書」,以網路方式向社會大眾公佈,並隨時彙整更新為民服務有關服務措施、服務資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