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102-08-14
類 別:刑事類
單 位: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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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防制自行車遭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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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車防竊刻碼、防竊貼紙及自願性登記:警察機關提供自行車防竊刻碼或防竊貼紙或自願性登記服務,可為車主建立「防竊序號」,登錄電腦系統列管,使竊嫌畏途,降低失竊風險,提高失竊自行車之破獲率及破獲發還作業。 (二)加硬式大鎖:停放自行車均請加大鎖,建議使用防剪斷或自行車警報鎖,採用較不易被破壞之硬式(鋼材質、D-LOCK)材質,並鎖於車架或地上固定物,以降低歹徒犯案動機,增加竊賊行竊難度 (三)自行標記並保存購車證明:新購自行車自行標記,拍照存證並保存購車證明,以利被竊後追查及尋獲後之發還查證。 (四)拒絕購買贓(自行)車:勿購買來源不明或價格顯然不相當之自行車,杜絕銷贓,即間接防制行竊。 (五)車不離身:要有自行車盡量不要離開目視範圍「車不離身」的警覺,若有必要停車時,應選擇管理完善之停車場。 (六)失竊立即報案:失竊自行車立即報案,並提供可明確辨明之資料(照片、特徵型號、廠牌)以利員警加強查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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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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