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預算編制的單位組織與人員數額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民國四十年六月一日,奉准再增設屏東分局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組織編制系統大致底定如左: 置局長一人並設督察室、行政課、刑事課、經濟課、保安課、總務課、主計室、人事室、戶口室、安全室、山地警務室、刑事警察隊、保安警察隊、消防警察隊(五課、六室、三隊)及屏東、東港、里港、潮州、恆春五分局;民國四十七年七月奉准裁撤山地警務室成立枋寮分局。民國五十七年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辦事細則再次訂定組織編制,置局長一人、副局長二人,並設督察室、安全室、戶口室、外事室、主計室、人事室、行政課、保安課、刑事課、經濟課、總務課、聯絡中心、刑警隊、保安隊、屏東、里港、東港、潮州、枋寮、恆春六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編制員額如下:局本部:八十四人。各分局:九五八人。刑警隊:六十九人。保安隊:七十六人。消防隊:六十八人。合計:一二五五人。民國五十八年七月一日戶警合一,戶口室改設戶政課。民國六十年五月十七日台灣省政府報奉行政院核定修訂「各縣市警察局組織規程」第七、八條,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計新增設交通股(當時配置於行政課,直至民國七十三年四月納入交通隊配置)、交通隊、電訊組、少年組等單位共增員額四十四名。依規定應於民國六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但因縣政府經費無著,致一直延宕至民國七十年才實施。 民國七十四年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經濟課裁撤後,業務移轉刑警隊,民防課裁撤併入保安課並更名為保安民防課(簡稱保民課),總務課更名為後勤課,勤務指揮中心正式納入編制並增設訓練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經增、裁後現有單位為:督察室、保防室、會計室、秘書室、人事室、保民課、行政課、訓練課、後勤課、戶口課、外事課、勤務指揮中心、民防管制中心、刑警隊、交通隊、保安隊、消防隊、屏東、里港、東港、潮州、枋寮、恆春及屏東縣三十三所戶政事務所)。 至民國七十六年編制員額如下:局本部一二三人、各分局:九八三人(六分局、二十七個分駐所、九十七個派出所、二十三個檢查哨),刑警隊:八十一人、保安隊:七十六人、消防隊:一六六人,交通隊:二十二人、戶政事務所:二四四人。 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六日解嚴成立「博愛專案」,任務編組接辦安檢任務,民國七十七年十月增設安檢課,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一日成立內埔分局、八十一年七月戶警分立,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增設資訊室。民國八十七年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編制員額如下:所屬單位計分為七課、七室、四隊、二中心及七個分局。員額為局本部一七一人,刑警隊三五二人,保安隊六十人,交通隊一三七人,民防管制中心十一人。各分局所屬單位部份合計共有二十六個分駐所,九十七個派出所,二十三個檢查哨,三十五個漁港安檢所。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總員人數為二五0九人。 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十七日警消分立,原隸屬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的消防隊分立,改制為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民國八十八年八月經核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增設公關室並成立少年隊,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安檢任務移撥海岸巡防署,民國八十九年十月訂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組織規程。 民國九十年三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再修正組織編制表,編制員額如下: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本部:編制員額有一九六人(含民防管制中心,十一人),各分局:編制員額有一七七四人(含七個分局、二十六個分駐所、九十七個派出所,二十三個檢查哨),另各直屬隊編制員額,計刑警隊:三五二人,保安隊:六十人,交通隊:一三七人,少年隊:二十三人,合計:二五三二人。 民國九十三年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各課、室、隊業務職掌 (一)秘書室:年度施政計畫之編訂、施政工作報告,公文檢核、法規、印信保管、用印、研究發展、業務管制考核、工友、出納、檔案管理。 (二)行政課:警察行政、勤務規劃、特定營業管理、違法(禁)出版物品之取締、正俗、正風專案執行、警力派遣、查報與治安、公安、公共安全有關行業。 (三)保安民防課:保安警備、集會遊行申請、請願事件處理,重要地區安全維護、內河船筏檢查管理、協助辦理遊民乞丐及精神病患服務、自衛槍枝管理、電訊(力)維護、軍 油管(池)安全維護、民防義警組訓與使用、協辦後備軍人召集、山地管制、民防組訓、 演習、防空疏散、空襲避難、民防車輛運用、核生化防護。 (四)外事課:外僑外勞管理、僑防管理、涉外事件處理、外賓安全維護及受理其他外事申請案件。 (五)戶口課:戶口查察規劃、督導與執行、人口素行卡片管理、註記、通報、失蹤行方不明查尋人口查尋撤銷之處理。 (六)後勤課:財產管理、宿舍管理、營繕工程、通訊管理、車輛管理、武器彈藥管理、駕駛管理、服裝管理、倉庫管理、營繕工程、物品採購。 (七)訓練課:員警常年訓練、進修、心理輔導、各項比賽規劃執行。 (八)陸務課:處理(查緝)非法大陸偷渡客、船舶管理、船(隊)員管理、船隊員組訓。 (九)督察室:警察政訓與服務工作,勤務督導及特種勤務、員警風紀生活輔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十)保防室:保防組織、教育、軍眷、民營事業機構廠礦及社團保防、協助安全調查、偵防業務策劃指導、檢肅滲透敵諜案件、辦理各項偵防案件、社會治安調查、保防(安全)工作會報、防諜諮詢佈置,公務機密維護,員警考核調查、機關安全防護。 (十一)會計室:歲計、會計、統計。 (十二)人事室:任免遷調、獎懲、考績(考成)、勤惰管理、退休撫卹、資遣、待遇、公健保、福利互助、員警出入境、服務證明、儘後召集、人事資料、組織編制。 (十三)資訊室:系統管理、作業設計、終端工作站資料彙理、資訊行政。 (十四)公關室:聯繫大眾傳播媒體、社團、警政宣導、民情訪問、警民座談會、民情反映資料蒐集、處理、首長接見民眾與服務台管理、為民服務、民意代表協調與連繫。 (十五)刑警隊:防範社會犯罪、監管不良分子、取締流氓、檢肅非法槍彈、檢肅竊盜、肅清煙毒、取締職業性賭博、執行社會秩序維護法、刑事案件偵查、刑事鑑識、查緝走私菸、偽造幣券、財經動態調查、編報、取締地下錢莊及套匯、協助穩定物價等。 (十六)交通隊:交通管理規劃、特定措施執行(取締非法車輛、拖吊妨害交通車輛、酒後駕車::等)、交通管理重要措施核定或擬議陳報、交通巡邏、稽查、秩序整理。 (十七)少年隊:輔導青少年正常發展、舉辦青少年活動、遏制青少年犯罪、宣導預防青少年犯罪、婦女人身安全保護、擴大宣導防制性侵害、性侵害案件資料建檔與被害人追蹤輔導、防治家庭暴力案件。 (十八)勤務指揮中心:勤務指揮管制與考核、受理一一○報案案件管制::等事宜。 (十九)民防管制中心:警報系統管理、防情通訊、防空警報。 民國九十三年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轄區概況 一、地區狀況: 本縣地形狹長,海岸線一四六公里,東有大武山屏障,西與南為台灣海峽、巴士海峽所圍繞,北以高雄縣為界。地勢東為高山地,西為沖積平原;總面積:二七七五六○○三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劃分為一市、三鎮、廿九鄉、四六五村里、七四七二鄰。 二、社情狀況: 本縣人口九○三一六二人(民國九十三年三月止),以閩南及客家語系為主,閩籍人口約佔三分之二,多聚居屏東、潮州、東港及沿海各鄉鎮;客籍人口約占五分之一,大多聚居高樹、長治、麟洛、內埔、竹田、萬巒、新埤、佳冬等八鄉;原住民人口約五萬人則大多聚居霧台、三地門、瑪家、泰武、來義、春日、獅子、牡丹等八個山地鄉。 民國九十三年三月所屬各分局所轄行政區域與人口數 一、屏東分局:屏東市、麟洛鄉、萬丹鄉、長治鄉。人口數計:三一三七八0人。 二、里港分局:里港鄉、九如鄉、鹽埔鄉、高樹鄉、三地門鄉、霧台鄉。人口數計:一一七六三七人。 三、內埔分局:內埔鄉、萬巒鄉、瑪家鄉、泰武鄉。人口數計:九六一三八人。 四、潮州分局:潮州鎮、竹田鄉、新埤鄉、來義鄉。人口數計:九六一五一人。 五、東港分局:東港鎮、南州鄉、林邊鄉、新園鄉、崁頂鄉、琉球鄉。人口數計:一五五一四七人。 六、枋寮分局:枋寮鄉、佳冬鄉、春日鄉 、獅子鄉、枋山鄉。人口數計:六八三六六人。 七、恆春分局:恆春鎮、滿州鄉、車城鄉、牡丹鄉。人口數計:五五九四三人。 附註說明/此處插入左列附件 附件順序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民國四十一年至六十四年所屬單位統計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各分局所屬單位民國九十二年所轄分駐(派出)所、檢查所及警勤區數量統計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民國九十二年組織系統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民國本部九十二年預算員額分配統計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所屬單位民國九十二年預算員額分配統計表 |